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

星獅(535):股東結構與潛藏價值


提出私有化的兩大股東FCL China RGL,其最終控股股東分別是新加坡上市公司 F&N、和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,於公佈時分別持有星獅之56.18%17.16%股益。翻查資料,兩位拍檔於2001年夥拍另一投資者「賽搏」入股當時的「興港」時,控股權相若。其後「賽搏」離場,星獅於05年向F&N收購上海松江項目後,F&N躍身成為第一大股東,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只保留少數權益,身份頓時變成「投資者」。

筆者估計,公司股價長期低迷,新加坡貿易與工業部料有候機離場之意,以免部門的投資成績長期受到拖累。

除此以外,筆者又留意到網上有評論 (http://otsui.blogspot.com/) 指星獅在深圳南山高新技術產業園南區的威新科技園三期地盤,自2010年與市政府解決發展方案後,一直未有重新估值。據說地皮價值可能已升至10億元人民幣,令星獅的每股資產淨值上升至0.518元,較0.28元高出85%!隱藏價值向來都是私有化活動中最大的推動力。

總結星獅這個私有化個案,特徵相當傳統。星獅經營規模不大,又缺乏概念,導致交投疏落,股價低迷(公司市值收縮),和失去向市場集資的功能。當維持上市地位的誘因流失,而維持上市的行政費用相對昂貴,再加上大股東可能看到公司資產中有隱藏價值,便會排除困難向小股東提供一點利益,以取得公司資產的完全控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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